愛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。不愛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事實容易解譯,感覺卻難以言諭。

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對方的原因,因為開始挑剔。任何一個人,只要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愛對方。

也許愛情是盲目的,所以愛一個人,在眼中是沒有缺點的,但沒有了愛情,什麼都不順眼,也什麼都是缺點。